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意外保险诉讼时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个人意外保险诉讼时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人可以购买多份意外保险吗?出险后,保险公司都会赔付吗?
意外险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通常意外险包括意外身故或者残疾,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责任,每一项的赔付是不同的,有的可以重复赔付,有的不可以重复赔付。
具体如下:
1、意外医疗
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受伤,到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开具的发票进行报销,因此无法重复报销。
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医疗保险,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赔完的情况下,才可以再申请另外一家,直到赔够收据金额为止。
2、意外伤害
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身故或者伤残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可以多家赔付,互不影响。
另外,国家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有限制的:10 岁以下,不能超过20万;10-18岁,不能超过50万。
3、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伤住院,保险公司会凭住院的天数给付住院日津贴。这一保障也是可以重复赔付的。
#头号大赢家| 理财大赛第二季#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购买多份意外险,但是最后理赔时能否全额赔付要视情况而定的。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怎么理赔?
首先,要明确意外险都包含什么,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
1、意外医疗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2、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综上所述,一个人可以同时购买多份意外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出险后,多份保险可以重复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赔付时遵循的是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多份保费赔付的保险金不会超过实际的医疗花费。购买意外险可以选择一次把保障做足,也可以选择投保多份,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保额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合理设定,避免***浪费。
一个人可以购买多份意外险。
但是要搞明白,意外险当中的意外医疗属于补偿型保险,先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多少,扣除相应的免赔额后再进行报销。一般报销的额度不会超过花费的额度。如果有意外住院津贴的,会根据住院天数给予一定的补贴。
根据这个特点,即便有多份意外险,如果花费的医疗费较少,用一份意外险报销就行了,其他的意外险不会重复报销。
意外险当中的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不适用于这个规则。当一个人生存时,我们不能预估他所创造的价值,然而,当他一旦因为意外身故或者残疾,他所购买的所有的意外险的身故保额就是他的身价,残疾保障是残疾保额乘以残疾级别。所以,一个人的身价也是越高越好。
购买意外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购买的意外险要符合自己的职业类别。 因为一至四类的意外险,职业类别低保费较低。而高风险职业的意外险保费就要高一些。如果从事的是高风险的职业,主要想防范高风险意外,就要买职业类别高一点的意外险,普通的意外险是不能理赔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好多人都没有意识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意外保险诉讼时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意外保险诉讼时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