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人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人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职业伤害的情形是复杂多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而对于未来出现的情形不可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范穷尽。为了使工伤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所以才规定了这样一条。
这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如何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由于职业伤害的情形是复杂多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而对于未来出现的情形不可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范穷尽。为了使工伤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所以才规定了这样一条。
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建议将部分颈椎病纳入工伤,你们会支持吗?
颈椎病应该是多发病常见病,大多与工作和生活习惯有关,坐办公室的的工作人员,到一定年令大多数都患有此病,可怎样界定其是否属于公伤恐怕较难。因其是長久不良姿态下造成的,工作状态也不是唯一成因。如果算工伤,可能绝大多数职工都是工伤,是企业和国家难以承担的。
全国人大代表王艳将部分颈椎病列入工伤,你们会支持吗?你说人大代表的提议是好事,可是把部分颈椎病列入工伤,是那一部分,是煤矿工人,还是种地农民,还是科研人员,更是玩电脑,打游戏的那部分,是有医保,还是新农合的,还是什么都没有的那部分,让人很难分清,很难判断,代表的提议是代表大众的,你说各种疾病如果都列为工伤,可能吗?这问题真的很困惑,无论什么提议有支持的,有反对的,每人发两千元,大家能不支持吗,农民六十五岁退休发钱更支持啦,到底能不能通过实行难度多大,颈椎病列工伤如何定论,都得什么身份,什么资格,这等等的问题,谁来解答,落实,我看最后也只能是提议,不了,了之的提议!
我是这么认为的,要限定工作性质,像有些人成天玩手机,打游戏,得了颈椎病也按工伤处理,显然不合理!像有些工作如教师,软件开发,从事与电脑有关工作这些人容易的颈椎病,应该是按工伤处理,
职业病与工伤是不同的,职业病是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可能得某种病,有的人得而有的人不会得,颈椎病就属此类,不能算工伤;而工伤具有突发性,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的受伤和疾病。
先说观点吧!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当然得支持。
首先,随着近几年国家职业卫生防护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工作环境不断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职业卫生伤害因素被识别,肯定会有更多的保护措施出现,造福劳动者。
第二,劳动者职业保护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职业防护,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经历了一系列曲折发展的复杂过程。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职业防护措施不断完善,是一个大趋势。
第三,职业防护还是一个量力而行,解决关键制约因素的过程。职业防护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有时候不得不做出一些选择,选择投入经济,防护效果,最优的方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健康的投入增多,职业防护也会水涨船高,行业范围也会不断扩大,会从原先的毒脏险苦累不断扩大好更多的劳动岗位。
最后,人大代表顺应趋势,履职尽责,为劳动者说话,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正是我们这个社会蓬勃发展的良好见证,更是劳动者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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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人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人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