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待遇个人怎么查询?
1 工伤待遇查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2 首先,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其次,可以前往当地劳动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局,查询个人工伤保险的缴纳情况和待遇标准。
还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官方网站,如中国人保工伤网,进行在线查询。
3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工伤待遇查询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书等,建议事先准备好。
:已认定为工伤并已完整提交了待遇申请材料的工伤人员及家属可通过“智慧人社”APP和“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工伤待遇发放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下载智慧人社APP或在微信里搜索“智慧人社”公众号;
2.注册并登录“智慧人社”APP或“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在首页找到“工伤待遇查询”选项,点击进入后即可查询。

(“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工伤待遇查询”)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zhigong)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工伤津贴调整最新消息?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345元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329元
***伤残:每月增加323元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319元
若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仍低于2994元/月的,按照2994元/月的标准发放
最新工伤待遇调整文件?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9元。
三、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1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392.5元、2714元、2035.5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1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8元。
六、按照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08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九、各级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工作。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填报《2022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于11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