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法第十五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2、交通肇事对方全责,工伤是否赔付医药费?
- 3、上班时间在工厂死亡是不是工伤
-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5、下班以后公司死亡算工伤吗
诚请法律人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1、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3、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是对工伤认定的规定。
5、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交通肇事对方全责,工伤是否赔付医药费?
1、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全责工伤保险根据当事人就医治疗的实际费用和伤残程度赔偿,赔偿包括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法律分析:工作中或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伤保险不赔偿医疗费用部分。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班时间在工厂死亡是不是工伤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法律分析: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3、法律主观:员工上班期间死亡如果是因工作原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算工伤,当事人的公司可以去 申请工伤鉴定 。
4、在单位猝死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5、工亡属于工伤范畴。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亡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
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突发疾病死亡分为两种:突发疾病死亡和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死亡”也有一个标准。死亡标准的不同,对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认定视同工伤至关重要。
2、于是蔡某家属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蔡某为视同工伤(亡)。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
4、(五)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附具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六)属于《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附具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6、临时工也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因此在外做临时工突发脑溢血应视同为工伤,雇主应赔偿。
下班以后公司死亡算工伤吗
1、法律分析:职工下班后突然死亡的是否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基本不能认定工伤,除非职工是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并且对方是主责方,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视为工伤处理。
2、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职工下班后,已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应当按因病死亡待遇处理。
3、法律主观:上下班时间遇到事故死亡,如果是交通事故,且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按《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可以 认定为工伤 的。
4、法律主观:工人下班后猝死,如果是在单位从事收尾性工作或者单位指派的其他工作而死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已经到家,自愿完成其上班时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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