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全文
- 3、企业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办
- 4、因工死亡包括退休人员职业病嘛
- 5、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具体规定
- 6、我父亲61周岁没有劳动合同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十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三)自残或者***;(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的。自残或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种情形:(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的。这与之前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的。(3)自残或者***的。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太多,难以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视同工伤虽然不是直接的职业伤害,但都与工作和国家、公共利益有关。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全文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3月28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xx]29号,以下简称“《意见(二)》”),旨在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过程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为贯彻实施《 工伤保险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妥善解决工伤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省工伤保险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工伤待遇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因此比较合法的解决途径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因工死亡包括退休人员职业病嘛
(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二)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三)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职业病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在退休之后因职业病死亡是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的。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双方是劳务关系,其权利与义务按聘用合同办理,退休人员因病死亡,企业不存在侵权,不需要赔偿,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但企业可以出于人文关怀予以适当救助。
工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职业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工亡的法律意义: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具体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机关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机关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关于申报条件。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统筹管理,需由用人单位申报,缴纳[_a***_]工伤保险统筹金。工伤保险统筹金包括医疗统筹金和长期待遇统筹金。
条例规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职工的工伤事宜未作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相关数据口径 2023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所涉及的基数,参照我省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执行。
我父亲61周岁没有劳动合同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十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1、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10小时无效死亡,存在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可能性。当事人父亲年满61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法律分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你的情况不是工伤,但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生存或者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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