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执行%3c工伤保险条例%3e的意见二,以及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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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内容是什么?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2、《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第二条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二)规定了,工伤职工死亡,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4、《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能初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及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应予受理。
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时候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是不能在异地申请的。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当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一般申请地并不包括异地。
所以,异地工伤的工伤鉴定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
法律分析: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退休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退休人员一般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退休人员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退休人员可以依法要求侵权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死亡补助金等。
上下班途中算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员工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主观: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 工伤 ,自己摔倒受伤的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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