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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二)中,四级工伤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二项,(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级工伤后,公司的各项***待遇,是应该享有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四级工伤待遇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1-4级的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需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保留劳动关系,停工留薪,并享受《工伤保险条例》34条和35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写的是什么内容?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的内容是:“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2、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款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第三十条 第六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列35-37条是那些
1、如果收到工伤,需要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查询第35~37条的规定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九)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至第37条,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工资综合计算。
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可以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两部分,根据伤残等级情况,分别按工资×月数,工资×百分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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