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实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颁布实施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社保局发放伤残补助金统一时间吗?
社保局发放伤残补助金的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可能因地区、政策或个案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然后根据审批程序和流程进行核算和发放。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放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并耐心等待。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效是多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应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实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几年后实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