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待遇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待遇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颁布实施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浙江***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
是根据受伤程度和工龄来确定的。
具体情况是:
轻伤:1至3年工龄为1万元,3至5年工龄为2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3万元;
中伤:1至3年工龄为10万元,3至5年工龄为15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20万元;
重伤:1至3年工龄为20万元,3至5年工龄为30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40万元。
其中,工龄计算的基础是从劳动者首次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的。
此外,每个年度内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110万元。
浙江工伤待遇发放怎么查询?
3.点击“我要查询”按钮。
4.点击“工伤保险待遇”按钮。
5.输入工伤的起止年份,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记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待遇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待遇认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