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警察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军人警察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那么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呢?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那就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工伤***期,工资、***一样不少;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患上感冒要病休,那就不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而是要看你自己是不是领导(领导感冒反而可以收礼)?你在单位的人脉关系这样?可以给你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也可以算你病***处理,两种处理都是合理合法的。在单位旧伤复发,是不是因为工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是的那就要上报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而后就有工伤基金负责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如果不是、仅仅就是部队的旧伤复发,那就不可能单位再为你发放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因为你的抚恤金水平已经得到补偿。在私企打工的就更加不会给你任何补偿,反过来解除合同倒是见了不少。回答你的是一个已经经历过类似事宜的五级残疾军人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警察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警察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