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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2017年29号文件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何规定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只排除了非法用工,而没有对超龄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作出排除性规定。
人社部明确,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 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条例实施至2010年9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退休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7全文
1、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2、第十条 工伤认定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可以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主要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上班时间不舒服,回到家中,意外猝死,算工伤吗
猝死算工伤吗猝死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猝死的,因为已经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可认定其属于工伤的情形,而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赔偿。
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请***后在回家途中突然身亡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算工伤。
只要能证明是在上下班的路上,尤其是家在西部,下班后却去东部!或者5点下班,8点还在外地做私活,然后回家绝对不是通勤!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48小时内突发疾病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法律主观:员工在家死亡一般是不能算是工伤的。此时员工已经脱离了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不符合认定工伤的一般标准。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员工在家也仍在工作或者是因为之前受的工伤或职业病而导致的死亡,则能够认定为工伤。
若疫情期间企业响应号召安排员工居家办公,那么员工的家就是工作地点,在企业规定的常规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猝死的,应当属于视同工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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