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不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不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补助金一直未审核什么意思啊?
失业保险金未审核说明事业保险金申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属于工作流程,不是法律问题,建议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显示未审核说明你已经申请完毕了。所以失业补助金一直是待审核状态是正常的。因为审核需要时间。需要稍等的时间。根据失业保险第17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办理失业补助金的时候,审核还没有通过,也就是说进行符合的时候没有通过,所以还是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补助金是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
也许还要再过几天吧。
用工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该如何***?
案例
A某系中国石化集团某地方分公司聘用的门卫,当时单位与其签订了合同却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从1996年-2009年间聘用此人,2009年合同期满后,中石化分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A某认为中石化应当为其缴纳社保,故而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在确立劳动关系后,又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第一次仲裁后,中石化被裁定应当补缴保险。但随后,由于失业保险无法补缴,导致A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A某第二次提起仲裁,主张失业保险金。随后仲裁结果是由单位支付。中石化不服,提起上诉。中石化辩称,第一,中石化已经依法补缴保险,失业保险应当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第二,该失业保险金主张已经过时效(失业保险主张是2011年),请求撤销仲裁决议。
但***审理认定:第一,该主张未过时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虽然权益主张时效为1年且应当是在知晓被侵权时提出,但因为在2010年时,A某因劳动关系确认与中石化发生劳动***并及时***,因劳动关系能否确认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金的权益主张,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主张失业保险金,因而失业保险权益主张应当从2010年确立劳动关系开始,未过诉讼时效;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中石化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导致其权益受损,应当由中石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中石化支付失业金。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失业金支付赔偿义务。由于目前失业保险具有不可补缴的条件,由于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导致不能享受的部分,由单位承担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不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不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