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工伤保险条例原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南宁工伤保险条例原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广西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广西工伤八级保险赔偿?
广西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广西八级工伤的赔偿方案?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器具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条例中的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不足12个月的有几个月按几个月平均。广西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残疾程度20%):补助金为10万元;二级伤残(残疾程度30%-40%):补助金为12万元;***伤残(残疾程度50%-70%):补助金为15万元;四级伤残(残疾程度80%以上):补助金为20万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伤事故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
2023年广西上调的工伤津贴何时补发?
2023年广西上调的工伤津贴应该在实施后尽快进行补发。具体的时间可能会根据政策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成相关的程序和准备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受益人进行核查和确认,确保补发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疑问,应该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确保工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宁工伤保险条例原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宁工伤保险条例原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