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伤残1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伤残1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8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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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6个月=11640元
就业补助金:1940元/月×4个月=7760元
医疗补助金:1940元/月×1个月=1940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合计:21340元
九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8个月=1552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伤残1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伤残1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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