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第34条例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第34条例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人员护理费超出谁承担?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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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第34条例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第34条例是什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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