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宁市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社保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五险,包括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五种。如果断交的确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的大小还要看大家的具体情况来定。
医疗保险
众所周知,交了医保之后可以拿卡到药店去刷刷刷,如果是到医院看病,某些疾病是可以享受医疗补助和报销的。
一旦医疗保险断交,只要你卡里还有钱的话,还是可以在药店刷卡买药,如果到医院看病,一些小病小痛也还能用卡里的余额支付,但是第二个月开始,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补助和报销了。
所以,如果断交时间短,而且你平时身体又好,在断交时间里不生什么大病,那对你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
养老保险
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是只要交够15年,退休以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当然,你交的期限越长,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养老保险的缴纳期限是可以累计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期间有没有断交,断了多久,只要你在退休前累计交够15年(180个月)就可以了。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在生宝宝的时候使用的。它的用处,主要是分为产前检查报销、分娩报销、生育津贴领取三块。而生育保险是必须连续交满1年社保,才有可能享受。也就是说,如果你怀孕时没有缴满1年社保,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南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