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201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工伤保险条例201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工伤误工赔偿标准?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0江苏工伤津贴调整?
江苏省人社厅12月2日发布通知,对我省2021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作出调整。
参加此次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算。
根据《通知》,调整标准为: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江苏省工伤七级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如下:
2. 伤残津贴: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公式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0%。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201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工伤保险条例2016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