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级防疫员参加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村级防疫员参加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中央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有哪些优厚的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合作社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补贴给合作社。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力的和具有动物疫病防治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200元/村/月。
由有意向的村民向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请,乡镇根据各村工作量情况,每村择优选择1-2人为防疫员,或1名防疫员负责多个村防疫工作,然后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开始聘用,聘用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合作社开展防疫工作的乡镇,由合作社向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合作社与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谈判,乡镇公示后,由合作社、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三方服务合同。每年春防、秋防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经乡镇对防疫员开展的免疫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报送考核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工资。
(一) 场镇兽医人员的基本工资从现在的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从2009年3月份开始执行;同时,场镇兽医按春季牲畜防疫头数,每只成年小畜或每头牛每年计提0.65元作为浮动工资,于每年年中发放40%,年末发放60%。
(二)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底工资定于每月600元,其中,按月发放300元;根据春秋防疫考核结果和承担牲畜免疫注射工作量,参照兽医浮动工资的计提发放,每半年累计发放剩余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标准,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
(三)场镇兽医人员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一纳入管理区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基层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统一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支付,单位支付部分由管理区财政承担。
为增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自2008年起,省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给予补助。
1、补助对象。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2、补助标准。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人均每年不低于1200元。其中,对30个欠发达县、沂蒙革命老区县和菏泽市牡丹区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省以上财政人均每年补助1200元,其他地区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予以适当补助。
3、资金使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以下防疫任务的劳务补贴: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防疫责任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加施动物标识、建立防疫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数量、种类、进出栏时间、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防疫责任区内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环境卫生消毒、产地检疫、动物饲养场(户)监管、监测***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任务。
4、资金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或乡镇兽医站的统一组织下,签订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要求履行动物防疫职责,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认真填写防疫记录等。每半年,县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开展绩效考核,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及补助资金额度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银行卡(折)、发放现金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及时规范地落实到村级防疫员手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级防疫员参加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级防疫员参加意外保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