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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介绍
1、我国目前并无《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这一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有所规定,主要内容是包括八个部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2、【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遭受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二)在单位离岗(本条所称工伤不在岗)或者因公外出,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罹患职业病的。
3、(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要求:住院期间。
二次工伤7可以赔偿多少钱
1、法律客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北京市最新工伤伤残鉴定7级的赔偿项目、标准、数额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30000元/月=39000元。(详见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3、如果职工第一次工伤伤残等级为7级,第二次为九级,就应当按照7级伤残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就高不就低原则。
4、连续二次工伤赔偿如下: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对新伤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主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6、员工第二次工伤和第一次工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话,那么可以独立计算赔偿。工伤七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浙江省工伤实施办法
1、浙江省工伤实施办法是针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罹患职业病等情况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涉及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内容。
2、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
3、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4、如被录用的农民工在15日之内发生工伤事故而单位未及时申报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后,可视同已参加工伤保险。
5、绍兴市是属于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应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行执行。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自己不小心摔伤,算工伤吗?
1、工作时间摔了一跤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自己摔伤的不算是工伤。
2、你好属于工伤的。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3、员工在上班时因工作受伤了,单位当然是有责任的,在上班期间发生了,一般的话这个是属于工伤,公司是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的。
4、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伤期间,因下楼时不小心摔伤的,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是在路上自己走路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内在工伤场所内由于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而摔伤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并不存在安全隐患,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摔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6、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如果是在单位或者是公司摔伤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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