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200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200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超过七十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
超过70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一个人因为意外事故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可以申请伤残赔偿来获得经济上的帮助。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超过70岁的人申请伤残赔偿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挑战。因此,具体是否能够获得伤残赔偿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70岁的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的规定,聘用单位应当支付抢救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年×对方责任系数。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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