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广州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2021年广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
八、残疾***器具费《解释》第26条: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广州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州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1年东莞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法
2021东莞工伤赔偿标准是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再加上每月津贴;五级伤残为六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八个月的,七级为四十四个月,八级为三十个月,九级为十九个月,十级为十二个月。以上以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为前提。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_a***_]按照省人民***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