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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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丨工伤鉴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1、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3、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4、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5、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工伤的认定。
江苏省工伤赔偿一次赔偿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赔偿?
1、工伤补偿是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是要定期调整的。要是能够确认职工的伤害情况属于工伤的话,此时理所应当要对受伤职工作出一定的赔偿。但严格来讲,工伤赔偿并不属于一次性赔偿。
3、(六)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江苏工伤保险条例
1、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苏州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最长不超过20年。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器具费用***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除以上赔偿项目外, 工伤赔偿项目 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_a***_](即通常所说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县。
工伤手指赔偿标准可参考以下赔偿: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年全国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5万元,六级5万元,七级5万元,八级5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5万元。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20万元;六级伤残:16万元;七级伤残:12万元;八级伤残:8万元;九级伤残:5万元,十级伤残:3万元。
江苏省最新工伤赔偿条例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主要是 伤残补助金 和伤残津贴。 1-10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由***院《 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规定,江苏无权进行变动或调整,因此,关于该项费用的赔偿没有变动,与原赔偿标准相同。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付的。赔偿流程是要有工伤报告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程序、协商赔偿程序、劳动仲裁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和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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