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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浙江工伤10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浙江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两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法律分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大概六万左右,与本人工资有关。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大概可以赔偿到9-10万左右。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2019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第9条。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全文
1、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2019全文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浙江省温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1、【法律分析】一级到四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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