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颁布实施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的全称为《关于贯彻落实***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经省***同意
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具体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执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2011年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颁布,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给予受伤职工的医疗、康复、丧葬等各项待遇,并明确了工伤鉴定、赔偿、诉讼等程序和责任。
同时,条例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保障。该条例的出台,为广东省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规范的工伤保障制度。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正式颁布并实施,旨在保障广东省内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作安全和健康条件。
该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同时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标准和赔偿方式,并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该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广东省内工作环境的改善,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