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加重规定,以及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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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新规定
1、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案,2023年起将有以下新规定: 将工伤认定期限延长至60个月。即从事某类工作的人员出现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情形发生后,可以在60个月内申请认定为工伤。 扩大工伤保障范围。
2、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主要依据是 工伤 职工享受医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护理费 、交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康复性治疗费用。
5、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主要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因工作导致病情加重是否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只是针对于你在单位安排的工作范围内所受到的伤害而定,你这属于病情复发。
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病,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病情加重,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从法理上讲,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病情的加重与意外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有利于劳动者的立法宗旨考虑,可以视之为意外受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
法律分析: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一般认定为工伤。但是否确定为工伤,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工作中本身疾病复发,不是职业病,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赔偿后伤残加重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还没解除劳动关系,伤情复发加重,可以申请工伤复发治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1年后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如果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那就和单位再无任何关系,伤情加重与否都自己承担。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赔偿的规定标准
1、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的理赔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至四级伤残补助金依次减少2个月,津贴依次减少15%。
2、法律问题分析: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5、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相关规定,伤残的等级共分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两种。其中一级伤残领取的最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6、工伤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一)伤残补助金 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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