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尽快出台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怎么认定工伤
-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 4、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 5、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 6、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怎么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该职工有权要求工伤赔偿或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又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由于交通事故等民事伤害造成的工伤,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外,其他相关赔偿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按照“分项对应、累计相加、总额对比”的计算方法,由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差额。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有本人工资的,以本人工资为基数;难以确定本人工资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什么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自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先后四次调整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用人单位[_a***_]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在治疗期间单位应按原来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6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为本人的14个月工资,定残后不能工作的话单位应按你工资的60%支付伤残津贴。其他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于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起公布施行。文件批号:山西省人民***令(第170号)。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进一步统一规范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顺畅转移接续,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企业要退出市场,更多的企业要减轻社会负担,分流富余人员。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很重,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劳动力结构的调整。
提高立法层次,尽快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做好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衔接工作。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内容要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内容相衔接,以保证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
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升团保障制度。鉴于我国农村地域的广阔性及地区差异,我国可逐步地、有选择地、低起点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东最新的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标准广东发布通知,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445元,420元,395元,370元。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方案,将8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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