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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六十四条规定解释
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一定联系。工伤保险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就不参加工伤保险,违法!
1、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及支付工伤待遇的义务。 杨某基于意外伤害险受益人身份领取商业保险赔偿款,其性质实质上是一种***待遇。故A公司仍应向杨某支付工伤待遇。
2、而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是职工的特别***,若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工伤险,则构成违法。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为职工购买过意外伤害险,还须办理工伤保险。
3、用人单位不买工伤保险违法,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所以公司没有购买是公司的责任,不影响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
4、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5、【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企业只给员工买了商业意外保险,未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按法律可以向自己的企业索赔。
工伤九级,公司没说赔钱也没说不赔钱,因为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
1、工伤认定以后,领取的是工伤保险,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如果在工商保险的同时,单位也给员工买了商业意外险,那么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工伤九级一共能赔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结合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进行确定,一般可以享受到九个月本人的工资,而且在工伤期间还需要按规定给予停工留薪的工资作为补偿。
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住院治疗,且您的公司没有为您缴纳五险一金,那么您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为您提供报销服务。商业保险通常可以覆盖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
4、商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
5、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出了工伤厂里拖着不赔钱,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工伤和商业保险能一起报吗
1、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 社会保险 ,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
2、商业险和工伤险并不冲突,只要被保险人出险符合商业险和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可以一起理赔。若是就职公司为职工投保了商业补充险,保险公司赔付的[_a***_]不能用于抵充工伤险的补助金,均需支付给被保险人。
3、法律分析:不冲突。只要被保险人出险符合商业险和工伤险的赔付标准,可以一起理赔。若是就职公司为职工投保了商业补充险,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不能用于抵充工伤险的补助金,均需支付给被保险人。
4、在中国,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一般不能同时赔偿同一种意外事故的损失。工伤保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实施的一项保障措施,主要针对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等情况提供保障。
5、所以,当员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同时要求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最后,员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报完工伤保险后,不给商业保险理赔的,经协商后也不肯给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保险公司。
6、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待遇,商业保险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两者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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