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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老板没钱赔有什么后果
工伤老板是必须赔偿的,不赔偿的行为是犯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提***讼。
法律主观:出了工伤但老板没钱赔,如果属于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取;如果单位不应当担责,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索赔。
工伤员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其无法获得工伤待遇,则劳动者所有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并且单位还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分析:工伤没钱赔偿,一般不会坐牢。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赔钱是民事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吗
法律主观:没有 工伤认定 不能得到赔偿,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 工伤 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如果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且建筑公司主张该工人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寻求合法的赔偿途径。
法律主观 :不认定工伤后能否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权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者工伤一年了,但没有做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则不能在申报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通过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去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需要积极治疗自身的实际伤害。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因此,本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 》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 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2、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工伤已认定,但社保不报销
1、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3、如果单位不报销,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进行***。
4、法律主观:是可以的, 工伤认定 不成功是可以用 医保 进行报销的,其实我国对于工伤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被认定为 工伤 ,要看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肯定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5、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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