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医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何时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首先在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首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入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首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一但得病必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或是指定的小医院看病,要这些小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医院出证明转到大医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马要转回来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缴费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居民需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