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我想看看你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 2、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工伤单位需要赔偿什么费用
- 3、我老婆的工伤认定书拿到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是怎么规定的_百...
-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可以视同工伤的有()。
- 5、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6、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工伤认定的一些问题。
哪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6条第2款中的“难以安排工作”是以什么...
1、六级工伤的。看看应该享受哪些待遇吧 如果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你有两条选择,一是保留劳动关系,二是解除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工伤单位需要赔偿什么费用
员工工伤需要公司赔偿以下费用:第一,工伤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伙食费用、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伙食住宿费,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给工伤职工下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费用;职工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与单位解约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我老婆的工伤认定书拿到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是怎么规定的_百...
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认定结果的半个月内提出再次认定的请求。但是一般来说,认定机构按照流程操作,并且提出认定请求的人没有新的证据时,认定机构是不会受理该认定请求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可以视同工伤的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可以视同工伤的有()。
【答案】:B 【答案】B 【解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的。
【答案】:A、C 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的;(3)自残或者***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重庆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 医疗费 要求: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3、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_a***_]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4、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工伤认定的一些问题。
1、存在劳动关系,即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经确认存在着劳动关系。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且不具有第16条规定的情形的伤害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3、当您有关于工伤的问题时,以下是一些建议: 寻求法律咨询:工伤认定的程序和规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工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
4、一般包括:身体或者精神损害,属于工作期间或者工作任务,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当发生工伤时,应立即通知雇主,由雇主带你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5、,认定书与诊断结果不矛盾,不会影响鉴定等级的。2,你现在体内还有内固定,无法鉴定,必须等内固定取出后至少3个月以上才能做鉴定。
6、工伤问题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
我想看看你工伤保险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我想看看你工伤保险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