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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有何新标准
1、【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的赔偿包括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以及达到退休年龄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陕西省人社厅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将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21元、305元、289元、273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451元的,增加到2451元。
3、工伤保险法规定2023年新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加强了工伤保险预防和康复工作,规范了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等。首先,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是为了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4、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5、提高工伤赔偿标准,将职工工伤待遇的供给保障性质改为保险型供给,增大救助对象范围,实现救助制度与发展需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陕西省2021工伤待遇调整通知
2、(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调整增加455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4、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5、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正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 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 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
第十条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发文号
比如: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1】5号)等。
(三)生活护理费:各统筹地区以2010年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确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以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确定。
西安市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最新全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1日)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5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有何新标准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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