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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工伤处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青岛市对工伤的处理办法如下: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符合工伤条件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期间,劳动者享受工伤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工伤残疾评定后,劳动者可获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2021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山东女农民工50岁工伤鉴定八级,如何申请赔偿?
农民工女50岁,八级伤残不能领取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一,农民工暂时还没有纳入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自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地***有政策的,可以遵照当地***规定执行,
第二,女工到达退休年龄50周岁,就不能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是发给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并且是本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伤残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的具体赔偿需结合职工的个人工资和治疗情况等确定,主要有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11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15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才享有)。
山东省烟台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_a***_]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祝福!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