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四川省补充条例,以及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 2、四川省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工伤评定为八级,咋...
-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 4、2019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四川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 5、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平均工资和本人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六倍,二级伤残为十四倍,***伤残为十二倍,四级伤残为十倍。
工伤 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 、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护理费 、工伤期间的 工资 、交通食宿费。
法律主观: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分析: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标准: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工伤评定为八级,咋...
1、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2、八级工伤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职业病或工伤程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八级,下面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因工致残职工的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4、年度成都市七至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及依据 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的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所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6、《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1、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规定。如《 四川 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6个月。
2、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019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四川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标准: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3、工伤认定,第一条 市(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_a***_]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市(地)级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根据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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